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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下)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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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1-19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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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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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加快智能技术深度推广应用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推进先进技术装备应用,构建泛在互联、柔性协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智能交通系统,加强科技自立自强,夯实创新发展基础,增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新动能。

 

第一节 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

 

完善设施数字化感知系统。推动既有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加强新建设施与感知网络同步规划建设。构建设施运行状态感知系统,加强重要通道和枢纽数字化感知监测覆盖,增强关键路段和重要节点全天候、全周期运行状态监测和主动预警能力。

构建设施设备信息交互网络。稳步推进5G等网络通信设施覆盖,提升交通运输领域信息传输覆盖度、实时性和可靠性。在智能交通领域开展基于5G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试点示范。推动车联网部署和应用,支持构建“车—路—交通管理”一体化协作的智能管理系统。打造新一代轨道交通移动通信和航空通信系统,研究推动多层次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兼容互通,同步优化列车、航空器等移动互联网接入条件。提升邮政机要通信信息化水平。

整合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监管服务功能,推动在具备条件地区建设自动驾驶监管平台。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全球航运服务网络。优化整合民航数据信息平台。提升物流信息平台运力整合能力,加强智慧云供应链管理和智慧物流大数据应用,精准匹配供给需求。有序建设城市交通智慧管理平台,加强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

 

专栏12 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网联化升级工程

1.智能铁路。实施新一代铁路移动通信专网工程。选择高速铁路线路开展智能化升级。推进川藏铁路应用智能建造技术。实施铁路调度指挥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
  2.智慧公路。建设京雄、杭绍甬等智慧高速公路工程。深化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在多场景的拓展应用。建设智慧公路服务区。稳步推进集监测、调度、管控、应急、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路网云控平台建设。
  3.智慧港口。推进大连港、天津港、青岛港、上海港、宁波舟山港、厦门港、深圳港、广州港等港口既有集装箱码头智能化改造。建设天津北疆C段、深圳海星、广州南沙四期、钦州等新一代自动化码头。在洋山港区东海大桥临港物流园区开展集疏运自动驾驶试点。
  4.智能航运。完善内河高等级航道电子航道图,实施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数字航道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工程,试点建设应用智能航标,在三峡坝区河段等长江干线典型区段开展数字航道智慧服务集成。建设京杭运河数字航道。推进涪江、信江等智慧航道建设。推进船闸智能化升级,加强梯级船闸联合调度。完善船岸、船舶通信系统,增强船舶航行全过程船岸协同能力。开发应用电子海图和电子航道图的船载终端。
  5.智慧民航。围绕智慧出行、智慧物流、智慧运行和智慧监管,实施容量挖潜提升工程,推进枢纽机场智慧化升级,建设民航智慧化运营管理系统。
  6.智慧城市轨道交通。推进自主化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研发,推动不同制式的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和有条件线路间的互联互通。构建智慧乘务服务、网络化智能运输组织调度、智慧能源管理、智能运维等系统。推广应用智能安检、移动支付等技术。
  7.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功能,推进地方交通大数据中心和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实施铁路1230695306平台优化提升工程。推广进口集装箱区块链电子放货平台应用。建设郑州等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研究建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第二节 推动先进交通装备应用

 

促进北斗系统推广应用。完善交通运输北斗系统基础设施,健全北斗地基增强网络,提升北斗短报文服务水平。稳步推进北斗系统在铁路、公路、水路、通用航空、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全球海上航运、国际道路运输等领域应用,推动布局建设融合北斗技术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开展民航业北斗产业化应用示范。

推广先进适用运输装备。开展CR450高速度等级中国标准动车组、谱系化中国标准地铁列车研发应用,推广铁路重载运输技术装备。提升大型液化天然气运输船、极地船舶、大型邮轮等研发能力,推进水下机器人、深潜水装备、深远海半潜式打捞起重船、大型深远海多功能救助船等新型装备研发。推广绿色智能船舶,推进船舶自主航行等单项智能船舶技术应用,推动船舶智能航行的岸基协同系统、安保系统和远程操控系统整体技术应用。加强适航审定能力建设,推动C919客机示范运营和ARJ21支线客机系列化发展,推广应用新舟700支线客机、AG600水陆两栖飞机、重型直升机、高原型大载重无人机等。推进智能仓储配送设施设备发展。

提高装备标准化水平。推广应用轻量化挂车,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开展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推广江海直达船型、三峡船型、节能环保船型,研发长江游轮运输标准船型。推动车载快速安检设备研发。巩固提升高铁、船舶等领域全产业链竞争力,在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技术装备领域创建中国标准、中国品牌。

 

第三节 创新运营管理模式

 

以满足个性化、高品质出行需求为导向,推进服务全程数字化,支持市场主体整合资源,提供“一站式”出行服务,打造顺畅衔接的服务链。稳妥发展自动驾驶和车路协同等出行服务,鼓励自动驾驶在港口、物流园区等限定区域测试应用,推动发展智能公交、智慧停车、智慧安检等。引导和规范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和网络货运平台等健康发展,防止无序扩张。加快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新模式、新业态。加强深远海目标高清晰观测、海上高精度时空服务。提高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和监管能力,完善数字化、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强非现场监管、信用监管、联合监管,实现监管系统全国联网运行。

 

第四节 夯实创新发展基础

 

推动交通科技自立自强。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研发轴承、线控底盘、基础技术平台及软硬件系统等关键部件,推动实现自主可控和产业化。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前瞻性、战略性技术研究储备,加强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车路协同、船舶自主航行、船岸协同等领域技术研发,开展高速磁悬浮技术研究论证。强化复杂环境条件下线路、大跨度桥梁、超长隧道等建造技术研发以及高性能工程材料研发。加强高升程、大吨位升船机关键技术研发。

培育交通科技创新生态圈。促进政产学研用在交通运输领域深度融合。鼓励优势企业整合交通科技产业链资源,通过开放数据、开放平台、开放场景,培育交通科技产业生态圈,建设交通科技产业孵化基地。强化行业重点科研平台建设,推进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建设,培育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

强化数据开放共享。加强交通运输数据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和交换渠道,制定数据资源开放制度规范,推动条件成熟的数据资源合规开放和共享利用。加强交通运输数据安全管控,完善数据分级分类安全保护制度,制定智能交通数据应用安全标准,规范数据源采集和处理使用等活动,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

 

第八章 全面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全面推动交通运输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养护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形成绿色低碳发展长效机制,让交通更加环保、出行更加低碳。

 

第一节 优化调整运输结构

 

深入推进运输结构调整,逐步构建以铁路、船舶为主的中长途货运系统。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优化“门到门”物流服务网络,鼓励发展城乡物流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分时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模式,提高工矿企业绿色运输比例,扩大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服务供给。

 

第二节 推广低碳设施设备

 

规划建设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重点推进交通枢纽场站、停车设施、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充电设施设备建设,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推动交通用能低碳多元发展,积极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车辆,稳步推进铁路电气化改造,推动内河船舶更多使用清洁能源,进一步降低交通工具能耗。持续推进港口码头岸电设施、机场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施建设,推进船舶受电设施改造,不断提高岸电使用率。

 

第三节 加强重点领域污染防治

 

落实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制度。推动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设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健全电子联单监管制度。完善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开展港区污水、粉尘综合治理,推进生产生活污水、雨污水循环利用,完善干散货码头堆场防风抑尘设施。开展交通运输噪声污染治理,妥善处理大型机场噪声影响,积极消除现有噪声污染。

 

第四节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推动交通与其他基础设施协同发展,打造复合型基础设施走廊。统筹集约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桥位、土地、岸线等资源,提高国土空间综合利用率。推进科学选线选址,推广节地技术,强化水土流失防护和生态保护设计,优先避让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者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国土空间,尽量避让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推进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推动废旧设施材料等资源化利用。

 

第五节 完善碳排放控制政策

 

实施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研究制定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统计方法和核算规则,加强碳排放基础统计核算,建立交通运输碳排放监测平台,推动近零碳交通示范区建设。建立绿色低碳交通激励约束机制,分类完善通行管理、停车管理等措施。

 

专栏13 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行动

1.充换电设施网络构建。完善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积极建设城际充电网络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配套设施,实现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大力推进停车场与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实现停车和充电数据信息互联互通。
  2.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推广。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和港口、机场场内车辆电动化替代,百万人口以上城市(严寒地区除外)新增或更新地面公交、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出租、公务、环卫等车辆中电动车辆比例不低于80%。在长江干线、京杭运河和西江航运干线等开展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建设。
  3.超标排放汽车船舶污染治理。建立健全汽车排放闭环管理机制。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老旧汽车,全面提升船舶设计能效和营运能效水平,鼓励购置低能耗、低排放运输装备。
  4.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既有交通运输设施绿色化改造,加快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和机场电动设施设备建设使用。推进京杭运河现代绿色航运综合整治工程。
  5.近零碳交通示范区建设。选择条件成熟的生态功能区、工矿区、城镇、港区、机场、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场站等区域,建设近零碳交通示范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推广新能源交通运输工具。

 

第九章 提升安全应急保障能力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国家安全战略,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将安全发展贯穿于综合交通运输各领域、各环节,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夯实安全发展基础,提升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筑牢国家安全屏障。

 

第一节 提高交通网络抗风险能力

 

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管控,加强重大风险源识别和全过程动态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在重要通道、枢纽、航运区域建设气象监测预警系统,提高交通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稳定提升多灾易灾地区、主要产业及能源基地等重点区域的多路径连接比率,完善紧急交通疏散、救援和避难通道系统,增强交通运输网络韧性。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推进信息系统设施设备自主可控。

 

第二节 维护设施设备本质安全

 

建立健全基础设施资产管理体系,严把设施设备产品源头质量关,合理安排建设周期,推进精品建设和精细管理。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推动安全配套设施、重点目标防范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建设运营。加强高速铁路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预警防护监测,强化铁路防灾抗险等设施建设。规范设置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以临水临崖、隐患路口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为重点,加强农村公路、桥梁隧道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设施配套。完善水运工程安全配套设施和桥梁防船舶碰撞设施。

 

第三节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健全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和重大险情技术调查等工作机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强化监督检查执法。综合利用科技手段,开展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夯实民航运行安全全链条管理,强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保护区安全管理,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强化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完善货车生产改装监管机制,杜绝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出厂上路。加大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力度,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网络,优化运输通行管控措施,强化港口、隧道、闸坝等重点部位通行管理。优化职业驾驶员、快递员、船员等从业环境,强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管理。

 

第四节 强化安全应急保障

 

健全综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应急协调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系,加强交通运输调度与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推进区域性公路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航海保障和救助打捞能力建设,完善沿海和内河溢油应急设备库,构建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演练中心。以骨干航空物流企业为主体构建航空应急服务网络。建设海事监管指挥系统。在开展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地下空间、低洼区域、重点区段、重要点位、关键设施等隐患排查基础上,建立健全风险台账和灾害隐患清单,补齐设施设备、应急抢险物资等短板,持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提升应对极端天气能力。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实国家应急运输储备力量。健全应对重大疫情、防范应对恐怖袭击、保障信息安全等非传统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交通组织。

 

专栏14 综合交通运输安全应急能力提升重点工程

1.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实施老旧铁路、老旧枢纽场站、航运枢纽、大型通航建筑物等设施安全检测和除险加固行动,持续推进危旧桥梁改造专项行动。建设交通基础设施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实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建设改造工程,建设网络安全风险监测和态势感知平台。开展青藏高原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运行监测。
  2.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建设基于大数据的应急运输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建设交通安全应急卫星系统工程,优化综合导航服务功能。以执法船艇、专业救助船舶以及国有航运企业远洋运输船舶、客滚船、客渡船为重点,稳步推广使用带有北斗卫星应急示位功能的救生衣、救生艇(筏)。组织开展综合和专项应急演练。建设邮政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二期)、邮政机要通信工程。推动先进安全应急装备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
  3.水上救助能力提升。加强水上巡航搜救打捞、远洋深海极地救援、防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完善沿海和南海海区应急救捞基地布局,建设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水上应急综合救助基地。

 

第十章 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合作

 

坚持开放合作,推进互联互通,加强基础设施“硬联通”、制度规则“软联通”,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安全,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塑造参与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

 

第一节 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一带一路”基础设施网络,积极推动与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口岸铁路、口岸公路、界河航道建设。强化面向俄蒙、东南亚、南亚、中亚等重点方向的陆路运输大通道建设,支持西藏打造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进一步完善海上战略通道,谋划建设亚欧陆海贸易通道、东北陆海贸易通道,补齐沿线基础设施短板。

 

第二节 进一步畅通国际运输

 

发挥中国—新加坡互联互通项目示范效应,加强与周边国家协商合作,持续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提质增效,促进跨境班列班车发展。优化国际海运航线网络布局,提高中韩陆海联运效率,推动中欧陆海快线健康发展,扩大“丝路海运”品牌影响。稳固东南亚、东北亚等周边航空运输市场,有序拓展欧洲、北美洲、大洋洲等洲际航线网络,建设“空中丝绸之路”。稳步扩大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签署实施范围。优化国际联程联运组织和中转服务,完善海外转运服务网络。

 

第三节 推动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

 

升级改造中欧班列铁路口岸和后方“卡脖子”路段,加快技术装备升级和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中欧班列集结中心,推广中欧班列统一运单和内外贸货物混编运输,提高货源集结与班列运行效率,扩大图定铁路货运班列开行范围。健全中欧班列考核评价体系,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巩固维护品牌形象,强化风险防控。推动国际铁路联运规则衔接统一,探索建立与贸易、金融联动发展新规则,推动建立中欧班列政府间合作机制。

 

第四节 深化多领域交流合作

 

主动与国际规则标准接轨,协调推动运输工具、装载单元、换装转运设备、作业流程、安全规则、服务规范、信息数据等标准对接。支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国际运输市场合作,推广交通与产业园区、城市一体开发建设的国际产能合作新模式。建立中国国际可持续交通创新和知识中心。加强深远海航行保障、搜救打捞、自动驾驶、科技人才等领域交流合作,打造国际一流船检机构,积极参与国际航空、海运业减排全球治理。

 

第五节 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安全

 

着力形成陆海空统筹的运输网络,加强供需对接和运力协调,提升国家物流供应链保障能力。务实推动与东盟国家及重要海运通道沿线国家的合作,加强海事国际合作,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合作推进海外港口建设经营,建设现代化远洋运输船队,维护国际海运重要通道安全畅通。增强国际航空货运能力,提高航权、时刻等关键资源配置效率,支持航空公司构建国际货运航线网络,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航空物流企业,提升航空物流全球响应能力。培育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流企业,稳步推进建设海外分拨中心和末端寄递配送网络。提升国际物流供应链信息服务水平,做好与外贸企业的物流信息对接。

 

专栏15 国际运输竞争力提升行动

1.促进国际互联互通。实施满洲里、二连浩特、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等铁路口岸站扩能改造,建设大理至瑞丽、玉溪至磨憨等铁路,推进佳木斯至同江(抚远)等铁路扩能改造。建设乌恰至康苏、博乐至阿拉山口等高速公路,实施红山嘴、乌拉斯台等口岸公路建设改造。推进黑龙江、鸭绿江、图们江等国境国际河流航道建设。推进希腊比雷埃夫斯港、阿联酋哈利法港、印度尼西亚瓜拉丹戎港等海外港口建设经营合作。
  2.做优中欧班列品牌。建设成都、重庆、郑州、西安、乌鲁木齐等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整合班列运行平台,强化中欧班列统一品牌,打造明星运输产品。推进中欧班列运输通道和口岸扩能改造,推进境外战略性中转场站建设。推广国际货协/国际货约运单,完善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提单,逐步扩大应用范围。修订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
  3.拓展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服务。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运输品牌,制定班列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推进重庆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成都商贸物流中心、广西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基地和服务中心建设,布局建设沿线物流枢纽和口岸。做优做强北部湾港和洋浦港,加强国际船舶登记、保税燃油供应、航运金融等综合服务。推进国际铁路运单物权化和海铁联运一单制
  4.提升国际物流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支持国内航空公司加大全货机引进和改造力度,扩大货运机队规模,发展全货机运输。优化航空货运枢纽机场航班时刻资源配置。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物流供应链龙头企业,引导企业优化境内外物流节点布局,逐步构建安全可靠的国际物流设施网络,实现与生产制造、国际贸易等企业协同发展。

 

第十一章 加强现代化治理能力建设

 

坚定不移推进改革,聚焦制约综合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问题,优化完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增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动力和活力。

 

第一节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进一步厘清铁路行业政府和企业关系,推进铁路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推动具备条件的地方自主建设运营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推进国家铁路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优质资产上市,完善铁路费用清算和收益分配规则。推进公路收费制度和养护体制改革,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持续推进空管体制改革,完善军民航空管联合运行机制,实施空域资源分类精细化管理,优化全国航路航线网,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实现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研究完善西江航运干线、界河航运管理体制机制。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全要素水上交通管理体制,优化完善海事监管机制和模式。

 

第二节 促进形成统一开放市场

 

建立健全城市群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机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中欧班列、港航、民航国际航线等补贴政策。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公开、风险监测和安全管理,推进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事后奖惩和信用修复。探索建立交通运输创新发展容错制度。规范交通运输新业态、新模式价格管理,健全巡游出租汽车价格形成机制,深化道路客运价格市场化改革。

 

第三节 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

 

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优化债务结构,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完善与项目资金需求和期限相匹配的长期资金筹措渠道。稳定并完善交通专项资金政策,继续通过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养护,优化完善支持邮政、水运等发展的资金政策。完善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等途径开展市场化融资,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规范发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多式联运等产业投资基金。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第四节 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加快构建适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研究制修订公路、铁路、民用航空以及综合交通有关法律法规,促进各项制度有效衔接。构建综合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和统计体系,完善综合交通枢纽、旅客联程运输、货物多式联运、智能交通、绿色交通、交通安全应急、无障碍交通、新业态新模式等技术标准,强化各类标准衔接。推动危险品多式联运服务规则一体衔接和检测结果互认。加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强化质量监督管理。

 

第五节 强化人才队伍和交通文明建设

 

建设交通运输新型智库联盟,优化领军人才发现机制和项目团队遴选机制,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大力培养使用战略科学家,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大批卓越工程师。加强交通运输文化软实力建设,推动交通文化精品工程建设,深化交通文博工程建设,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素养。加强交通运输全媒体传播能力建设,提升交通运输政务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提高交通运输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新机制新方法,落实普法责任制,培育交通法治文化。

 

第十二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坚持党对交通运输发展的全面领导,加强组织协调、要素支撑和督促指导,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确保规划有力有序有效实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领导。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交通强国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二节 加强组织协调

 

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按照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部门协同,强化上下联动,做好本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国土空间、流域综合等规划的衔接,做好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落实,扎实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紧密结合发展实际,细化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做好地方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落实。

 

第三节 推进试点示范

 

围绕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在跨区域综合运输大通道资源优化配置、交通运输领域新基建、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集群、城市群和城乡交通一体化、“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交通旅游融合发展、设施设备服务管理标准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模式创新、国际物流供应链建设、绿色低碳交通发展等方面,有序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建立健全试点成果总结和系统推广机制,依托车购税等资金加大对试点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

 

第四节 强化要素保障

 

加强资金政策保障,安排政府投资积极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加大养护资金投入,充分引导多元化资本参与交通运输发展,形成建养并重、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探索枢纽土地综合开发等多样化支持政策。完善跨部门、跨区域重大项目协同推进机制。用好跨区域补充耕地统筹机制,强化重点项目用地、用海、用能等资源要素保障,做好资源要素预留和供应。

 

第五节 做好督促指导

 

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领域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评估制度,按要求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规划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和动态监测分析,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和建设项目后评估,督促指导规划落实,必要时动态调整,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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